概况 澳大利亚政府认定,某些类型的房地产投资有违国家利益。本节概述了这些禁止购买的房地产类型,并且介绍了外国投资者可以购买的房地产类型以及外国投资者在购买时是否需要政府批准。 如果您有意购买澳大利亚的房地产,除非已经获得批准或者免于外国收购与兼并法(FATA)的要求,否则您应该使购买合同以是否获得外国投资批准作为前提条件。不符合资格的房地产所有者可受到严重处罚。 对购买住宅房地产的规定 政府的政策规定,住宅房地产的外国投资应增加澳大利亚的住房存量。所有申请都按照这一首要原则予以考虑。 住宅房地产是指非商业物业或非农业土地的所有土地和住房。在此方面,可以用于民用住宅目的的空地,‘业余农场’和‘农村住宅’地块均为住宅房地产。 临时居民 已建成(二手)住宅 临时居民若想购买已建成住宅,需要提出申请。临时居民只可购买一处已建成住宅,并且必须将其用作自己在澳大利亚的住宅。此类提案在获得批准时通常有一定条件(如临时居民不再居住时必须出售该物业)。 临时居民不可以购买已建成住宅作为投资物业。 新住房 临时居民在澳大利亚购买新住房需要提出申请。此类提案在获得批准时通常没有附带条件。 空地 临时居民购买空地进行民用住宅开发需要提出申请。这些提案通常在获得批准时附有一定条件(如在24个月内开工)。 其它所有外籍人员 已建成(二手)住宅 非居民外籍人员不可以购买已建成住宅作为投资物业或自住,以下情况除外。 外籍人员的公司为驻澳大利亚的员工购买已建成住宅需要提出申请。此类提案通常在批准时都会附带条件,即公司承诺在预期物业空置六个月或以上时将物业出售或出租。 非居民外籍人员购买已建成住宅进行改建(即拆毁现有住房并且建造新住房)需要提出申请。只要改建提案可增加澳大利亚的住房存量(拆毁一个住房,至少建造两个住房),或者可以表明现有住房已废弃或者不适合居住,通常便可获得批准。申请通常附有一定条件。 新住房 非居民外籍人员在澳大利亚购买新住房需要提出申请。此类提案在获得批准时通常没有附带条件。 空地 非居民外籍人员为住宅开发购买空地需要提出申请。这些提案通常在获得批准时附有一定条件(如在24个月内开工)。 谁可以获得豁免? 如果您符合以下情况,购买住宅房地产就不需要政府批准: • 您是澳大利亚人(住在本国或海外)或者您是澳大利亚的常驻居民; • 您是新西兰公民; • 您是持有永久居民签证的外籍人员;或者 • 您是外籍人员但与澳籍配偶一起作为共同土地保有人购买物业。 无论您的公民资格或居留身份如何,以下情况不需要政府批准: • 从已经获得向外籍人员出售的预先批准的开发商购买的新住房; • 让您(以及任何相关人)10可以每年最多使用四周的时间分享提案中的权益; • 综合旅游度假村(ITR)的某些住宅房地产——见下文; • 按照遗嘱或依法财产继承所获取的权益;或者 • 从澳大利亚的政府(联邦政府,州或领地政府或地方政府)或出于公共目的组建的法定企业获取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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